无人机“黑飞”、“扰航”事件频频出现,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隐私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强化无人机监管势在必行。为此,今年上半年我国各地陆续出台了诸多无人机相关政策。
深圳发布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1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月26日进行公布,3月1日正式实施。
该办法从生产和销售管理、飞行管理及法律责任三方面出发,明确了企业与飞手责任、禁飞区域、飞行审批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预防事故、明确责任,有效引导合法飞行、合理应用。
民航局发布对《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咨询通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1月3日,为进一步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固化前期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的成功经验,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无人机技术发展相适应,国家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
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调整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明确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定义及功能定位,增加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的功能要求,细化提供飞行经历记录服务的条件,更新取消无人机云提供商试运行资质的政策。
杭州市印发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净空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器的运行安全,杭州市于2018年12月5日制定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月4日正式印发。
该办法将萧山国际机场及周围区域列入净空保护区域之中,由市政府和机场共同负责协调保护工作,对不符合净空要求的建筑物、飞行器、烟花爆竹、垃圾焚烧、鸟类放飞等行为进行明文禁止。
人社部三部门将无人机驾驶员列入新职业
今年1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按照新职业评审标准对征集的新职业有关材料进行了评审论证,初步确定15个拟发布新职业,并在1月25日至1月31日进行公示,后于4月1日正式发布。
根据实际发布的内容,无人机驾驶员被入列新职业之中,通知文本还对该新职业的定义与工作内容做出了详细描述。
博鳌亚洲论坛发布无人机临时管制通告
为确保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安全顺利举办,海南省政府决定在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加强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并于3月23日发布了临时管制通告。
通告规定,自3月25日8∶00起至3月29日24∶00止,琼海市及相邻地区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飞艇、无人机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进行起降和飞行。
浙江省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2019年3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从实名、设限、严管三个角度出发,从法律层面对无人机安全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西安发布“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公告
为维护西安地区的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西安于4月12日发布了关于2019“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理的公告。
该公告从管理对象、管理区域、违规行为、违规处罚等角度出发,对“低小慢”航空器的飞行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长治发布《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
在4月26日的“2019长治通用航空产业展览会”开幕上,《长治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5)》正式发布,根据该规划,通航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搭建通用航空产业促进中心、通用航空技术转化中心、通用航空数据与信息服务区域中心、无人机运营管理中心四大产业支撑平台。
民航局发布《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为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健康发展,提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管理与服务质量,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作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民航局名义下发。并在5月14日至24日间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长春马拉松组委会发布无人机临时管制通告
为了确保2019长春国际马拉松赛顺利举行,保障参赛运动员与现场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5月20日长春马拉松组委会发布了临时低小慢飞行器管制通告,并于26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管制区域仅限马拉松相关活动区域,管制时间为26日4:00-16:00,主要管制对象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等。
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增补专业通知
6月18日,教育部发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增补专业通知。通知指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将增补46个专业,包括航空摄影测量和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航空摄影测量的专业方向是无人机测绘、地理信息采集,无人机操控与维护的专业方向是无人机装配、无人机修理、无人机应用、无人机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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