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航空医疗救护的概念。航空医疗救护是代表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为人民生命健康提供高质量的保障。包括:航空医疗救援和航空医疗救助两部分。
l 优质医疗资源。根据航空医疗需求,医院提供个性化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健康保障服务。
l 绿色通道。是航空方面的患者,医院为独立快捷通道。通过信息化、系统化的快捷服务,开展线上、线下为患者提供服务。
l 即报即批。航空方面“绿色通道”针对患者在B、C、D类空域(机场)飞行,建立即报即批通道。
“生命航线”是指在E、G空域中,针对航空医疗救护需求,预先建立的航路。由区县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机构按照航空医疗救护飞行规则提供服务。必须达到低空安全保障要求,且满足人民生命健康对时间的要求。
l 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是按照民航局《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总体方案》建立具备航空医疗救护飞行计划、航行情报、气象情报、飞行情报的功能,同时具备医疗资源调度的功能。做到航空器(直升机、无人机、固定翼、航班飞机)及救护车在同一平台下运行。
l 航空医疗救护站是指按照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工作评估的通知》要求,评估产生的从事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的医院建立实体化运行机构,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是航空医疗救护站的一部分航空功能。按期国家区域航空医疗救护一体化发展要求,围绕航空医疗救护站建立“生命航线”网络,实施航空医疗业务。建立对患者、医护人员位置信息的记录。具备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结算功能。
l 直升机应急救援体系需要地方政府落实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原则上可依托院前急救机构规划、建设、运营。(见卫健委医政局院前机构评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