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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推进国产民航空管产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7-08-11 | 浏览次数:66


为加快民航空管产业“走出去”步伐,提高空管装备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发挥境外投资合作对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民航局近日发布《民航局关于推进国产民航空管产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国产空管产业“走出去”提供指导。

《意见》由民航局空管办牵头编写,先后组织工业界、科研机构、高校及空管运行单位代表共同研究讨论,并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行业征求意见。

《意见》共五章二十条,明确了推进民航空管产业“走出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区域性合作、提高企业走出去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推进民航空管产业“走出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着眼全球经济发展新格局,把握国际经济合作新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外合作,推动航空领域装备对外输出,将我国民航产业优势和资金优势与国外需求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创新对外合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力促进民航空管行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

在明确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意见》还明确了“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质量为先,创新驱动;分工协作,统筹发展;全面部署,重点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确立了“培育民航空管行业国际化领军企业,建设重点示范区域,促进对外贸易与合作,提高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的总体目标。

根据《意见》,民航局将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加快空管产业结构整体建设;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注重优势装备与自主创新技术推广;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和产业界加大力度常态化参与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和规则制定;会同相关部委在政策和资金上扶植国产厂商的内部发展和国际拓展。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方面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设备准入管理制度;加强空管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设备准入的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国际互认机制。在强化区域交流合作方面深入结合“一带一路”重要战略;加强中非政府间空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中非空管技术设施建设对接机制;依托中国民航对中亚合作平台,促进与中亚地区相邻国家空管及空域政策的统一规划与合理布局;加强“中国民航对非的服务和产品清单”推介力度,为我国空管装备、标准、服务、管理与培训等方面对非输出建立畅通渠道。在提高企业能力水平方面引导空管产业界主动转变观念,提升竞争体量和整体解决方案供应能力;把握“质量为先”原则,鼓励能够真正代表“中国制造”水平的国产厂家走出去;鼓励企业加强空管服务支撑力度;引导并鼓励企业面向目标市场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国际空管培训;引导空管产业界积极参与国际民航工业标准组织工作。

《意见》还专门明确指出,重点考虑将雷达、空管自动化系统等成熟、优质装备,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相关产品等自主创新技术作为推进空管技术产业国际化的切入点,集中优势,重点突破。这意味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民航领域的应用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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