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级航空医疗救护站同四川省通用航空机场布局规划相对应,设立五个区域航空医疗救护中心。由区域内地市州评比一个最好的医院设立“第二级航空医疗救护中心”,责任主体单位为地市州人民政府。中心围绕航空医疗救护中心建立航空医疗网络(有效期一年),航空应急救援网络;设立固定翼临时起降点。覆盖半径300公里范围。
评估内容:
1、对所在地市州政府关爱、优抚人员的航空服务能力。包括:航空绿色通道、航空远程诊疗、独立航空医疗服务站。
2、对所在地市州高发、急症患者的把控能力
3、 对地市州航空医疗救援服务能力
4、 使用航空医疗信息系统和航空医疗救护平台的熟练和推广。
二级航空医疗救护中心主要由固定翼、直升机、无人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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